查看: 544|回复: 0

[运营] 运营思路篇之类比性原理VS第一性原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8-30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类比性原理和第一性原理各有利弊,不同的情况下选择哪种思路就成了一门严谨的学问。选的好,飞黄腾达;选的不好,耗时耗力,还没有结果。

   1504059718993.png

  我们无论是开公司或是做项目或是做一个小小的活动,最理想的结果就是把事情做成。

  能够把事情做成是一个公司存活下来的关键。对比了多家互联网公司,发现能持久运营的公司都是犯错比较少的,犯错意味着付出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没有了时间和金钱,一个公司基本上就垮了。

  能否把事情做成除了对人的经验、团队的实力要求以外,采用哪种思路,也是至关重要的。类比性原理和第一性原理是两种不同的做事思路,其所带来的结果完全不同,对公司的要求也是各有差异。那么,什么样的公司或者状况下适合用类比性原理,又或者第一性原理呢?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模块来为大家剖析下,希望大家在看完后,心中能够有点(bi)数。

  两者的概念

  思路的差异

  优缺点对比

  适用的范围

  思路的培养

  小结

  详细分析如下。

  1. 两者的概念

  类比性原理:以具有同样性质、功能或特性的事物为参照,进行参照,模仿学习。核心是有参照物,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模仿或创新的过程,比如“像素级模仿”很好的诠释了类比性原理,是各大厂最常使用的手段。

  第一性原理:在无任何经验参数条件下计算物质的各种性质。核心是无任何经验参数借鉴,凭空创造,从0到1,从无到有的案子运用的就是第一性原理。

  2. 思路的差异

  2.1 逻辑上的差异

  类比性原理在面对问题时,遵循的思路是:竞品选样-信息收集-信息处理-输出可行性方案;

  第一性原理在面对问题时的思路是:寻找项目本质-测算出项目数据-寻找可行性方案-进行验证.

  两者最大的区别是有无参照物,类比性原理是站在巨人肩膀上做事,而第一性原理是想打造出一个巨人。

  2.2 认知上的差异

  类比性原理是大多数人采用的思维方式。很多人在懂事后就被灌输类比性原理的思想,长年累月的积累,导致在遇到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找参照物。比如满分100分的考题,考了99分,说明不了好与差,但是100个考生里面,考了第99名,那一定是很差了。

  类比性原理可以将参照物作为我们做事结果的一个评判标准。比如我做“老虎讲运营”公众号也是采用类比性原理,分析同类型的公众号发文频次等。

  第一性原理对人的脑力要求较高。能够以第一性原理思考的人相对较少,第一性原理要求人从事物的本质出发,而能认识到事物本质,是需要有丰富的知识储备的。比如同样一个现象,不同的人,因为不同的知识结构,对该现象的认知是完全不同的。大道至简,悟自天成,对事物本质的认知,除了知识的积累,还有很大一部分其实是天生的。

  3. 优缺点对比

  3.1 优点

  (1)类比性原理

  认知门槛要求不高。类比性原理是建立在成功经验基础上的一种思路,因为有了现成案例,通过信息收集和分析,甚至挖角就可以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而信息的收集对人的能力要求不高,即便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也可以通过网络,收集到足够多的信息。对所获得信息加工处理,筛选出有价值的信息后,就会对即将要做的项目有一个清晰的了解。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需要的时间便会一目了然,从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

  成功率高。一个项目在运作过程中必然会踩到大大小小的坑,采用类比性原理的的优势就是可以做到前车之鉴后车之师。避免踩到前一个项目的坑,就可以增加活下去的几率。比如游戏内的拉充值活动,第一个做充值活动的公司,可能要尝试4~5种活动形式,才能确定1种效果最好的长期使用。而后来的公司,采用类比性思维,直接照搬对手最好的活动形式,一蹴而就,100%的成功率。

  (2)第一性原理

  成长空间巨大。采用第一性原理思维是从无到有的一个过程,一旦验证可行,红利通吃。第一性原理的公司往往有核心竞争力,外部公司很难快速的切入进来。比如最早采用精准推送技术的新闻客户端,最早做粉丝经济的某品牌手机,甚至公众号最早做新年便签的,在当时都取得了超乎想象的成绩。加之信息的不对称性,待其他玩家关注到的时候,红利已所剩无几。

  更能激发人的创造才能。每个人都希望能被彪炳史册,而新事物的发明人是很容易做到这点的。就像每个产品经理心里都有一个张小龙梦,都希望能创造出一个改变世界的产品。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大部分人都会耗尽所能去创造一个新的事物。

  3.2 缺点

  (1)类比性原理

  成长空间较低。在别人核心功能的基础上,进行微创新是大部分公司采用的策略。小公司为了提高存活率,完全照搬大公司验证可行的方案,抓市场尾部的流量,带来的结果就是只能赚到小部分钱,饿不死,但也做不大。不过反过来,在资源严重不平衡时,是可以打破这个限定的。比如企鹅,是可以越抄越大的。

  易误判,策略制定失误。在做类比性分析时,也会存在个别人认知偏差或者对信息理解有误,导致制定的策略南辕北辙,结果就是画虎不成反类犬,看别人很容易做成的事情,自己学了半天却做死了。

  (2)第一性原理

  失败率大。最容易挂掉的公司就是那些做创新业务的公司,因为没有人做过,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用第一性原理做出的事情,盈利方式不明,发展方向不清晰,没有足够资金做后盾,垮掉是分分钟的事情,可以参考那些倒了的共享单车公司。还有一些做AR和VR的公司,行业前景乐观,公司前景未必乐观。

  4. 适用的范围

  4.1 类比性原理

  适用于以结果为导向的公司。一个公司只有两种角色,老板和员工。老板负责发工资,员工负责创造价值。以结果为导向的公司,只根据有效产出进行奖惩。采用类比性原理的思路,可以提高有效产出的概率,从而提高获得奖励的概率。社会上的公司千千万,打工者千千万,能够确保大部分人,公司分得利润,首选类比性思维,即采用类比性原理。比如隔壁家的孩子就是一类比对象,隔壁老王嘛,我就不知道了。

  适用于初创的小型公司。初创型公司的首要任务是活下去,发展壮大了才有资格去谈情怀。采用类比性原理,同样的业务、同样的玩法,大公司一个月赚千万利润,小公司赚十几万已经算是大成功。在保证工资正常发放的情况下,进行微创新,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也许还有做大的机会。

  4.2 第一性原理

  适用于有充足资金的公司。有钱才可以任性,有钱才能玩的起创新。企鹅可以设置两个部门去角逐移动端的社交王者,也可以用两个项目组去PK,选出移动端的MOBA游戏。这不是一般公司可以玩的起的。比如当下最火的共享单车,号称中国新四大发明,尽管还没有人可以准确的说出他的未来盈利方向,但是当下钱照烧,车照投,因为有钱!

  适用于偏执狂创业者。不一定是所有的偏执狂都适用,大部分都是不靠谱的,比如想干翻腾讯的。这里的偏执狂指的是对某个行业有独到见解,发现别人未察觉到或者理解不到的需求。这样的创业者只需要说服投资人,拉帮结伙的开干就可以超过同类型公司,比如贝索斯的亚马逊,连续亏损了20年,一旦盈利,就登顶世界首富,虽然很短暂。

  5. 思路的培养

  5.1 实际的现状

  两种思路各有优劣,能够熟练运用任何一种思路,都可以实现人生的价值(赚到钱)。据我工作这么多年发现,其实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做事根本没有思路,无章法,无套路,想到什么做什么,运气好的,胡乱挥棒还能打到球,运气差的,只能整天唉声叹气,说命不好。下面就简单列出下两种思路的要点,勤加练习,也是可以掌握的。

  5.2 类比性原理要点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做事。既然要站在巨人肩膀上做事,就要对巨人的脾气秉性十分熟悉。这个熟悉的过程,就叫竞品分析。在面对一个新的项目时,首先从竞品分析入手,这个过程可能会耗费1~2周时间,切记不能省。等项目结束,评估结果的时候,就知道当初竞品分析的价值所在了。竞品分析要事无巨细,条例清晰。有些看似不重要的信息,有时却是关键所在。

  5.3 第一性原理要点

  放空自我。我们做的事情绝大部分别人都已经做过了,做游戏研发的、渠道推广的、广告变现的、移动APP的等等,大部分行业都是有先例了。在这个里面做事,要把既定的观念摘除掉,比如手游ARPPU值在150左右,我们做的话是否要遵从这个数据呢?或者干脆忘掉,而定一个250的数字,以250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这就要求的就是个人要有很大的承受能力了。

  6. 小结

  六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类比性原理和第一性原理各有利弊,不同的情况下选择哪种思路就成了一门严谨的学问。选的好,飞黄腾达;选的不好,耗时耗力,还没有结果。

  其实还有一种最优解,就是对比性第一原理,揉合了两者的优点。但是,要求能在两种思路间来回切换自如,对人的要求略高,很难达到。

  作为普通人,玩好对比性原理即可,想进阶一下,可以尝试用第一性原理去做些小项目,就会有种打开了新世界大门一样。
温馨提示:
1、本内容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内容若侵犯到你的版权利益,请联系我们,会尽快给予删除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QQ/微信
1401265233 周一至周日:09:00 - 22:00
十五年老品牌,学习网上创业赚钱,首先猎创社区,值得信赖!
猎创社区 版权所有!

本站内容均转载于互联网,并不代表猎创社区立场!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小黑屋|广告服务|加入vip|APP下载|手机版| 猎创社区

GMT+8, 2024-12-26 00:51 , Processed in 0.087879 second(s), 32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